2009年6月23日 星期二

公共價值─誰來定義?什麼才是公共?

因為來到公共電視工作,才有幸能進一步去「思考」公共的問題,去「採訪」所謂的公共議題,結果一年多來,內心充滿了「新聞室控制」與「公共」之間的矛盾─新聞室控制公共的價值?那麼被控制下的「公共」又是什麼產物?被控制(不論新聞控制強度為何,新聞內容認定為強則被採用,弱則被刪除)的公共新聞真的就具有公共價值了嗎?

公共(public),所指的是公眾所共有的。那麼公共電視台就是大家所共有的電視台,不是嗎?為什麼還要新聞室控制,由公共電視台內部來決定提供「公眾」什麼樣的新聞內容。曹琬凌、彭玉賢、林珍瑋(2008)認為公共電視的脈絡發展,應該要擔負公眾的信託,對公眾負責、體認民意並且回應閱聽人多元的需求。但是少數人控制的公共電視新聞以及有限的新聞時間,真的可以完全遵循上述的發展了嗎?

2008年,蘋果日報在網路上推出讓讀者來編輯明天報紙頭條新聞的措施,這項用意可視為由讀者控制部份新聞的產出,這與公共電視推出的「公民新聞平台」有雷同之處,不過商業報紙能做到且「做得很好」(姑且不論以何種財力、手段進行控管),屬於「公共」的公共電視為什麼做不到?歐美的公共電視曾推出「新聞室會議」的實況轉播,讓公民瞭解公共電視台新聞編採的運作,但這好像沒有必要,試想一個人為了被晾在螢光幕前,能不「作做」一下嗎?這是基本的心理反映,不如試著把今日所有記者採訪的新聞摘要,置於固定的網頁,供公眾決定播與不播,或放上前一天可採訪的議題或是公眾感興趣的新聞,也交由公眾決定採與不採,這是不是比較達到公共化的目的?播出的新聞是不是更有「公共」的說服力與價值?那麼公共電視台的記者、編輯、製作人等等則是最好的代理人。

我認為,公共電視台的發展,如要與商業媒體進行強而有力的區隔,爭取公民代理人的角色與地位,才能與比較收視率高低的商業媒體競爭。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