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4月25日 星期六

聖母醫院募款看到的媒體現象

  台東聖母醫院因為依照醫療法規定需要變更為財團法人醫院,醫院從97年就在著急這件事,因為成立財團法人需要有土地做為醫院使用,但現在的土地是登記在天主教花蓮教區,一旦捐給台東聖母醫院,就發生土地增值稅的問題。私立宗教醫院轉為財團法人醫院,依照九十三年四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的「醫療法」規定,「於醫療法修正施行前已設立的私立醫療機構,如果在修正施行後三年內改設為醫療法人,將原供醫療使用的土地無償移轉該醫療法人繼續作原來的使用,不課徵土地增值稅」。但是今年是九十八年,九十三年實施的醫療法,所稱的三年內完成私立轉為財團法人免稅的優惠,對聖母醫院已不適用,聖母醫院當然緊張,因為現在醫院的土地市值一億元,增值稅有一千多萬元。另外醫療法也規定醫院要有病床準備金,一張三十萬元,四十九張也要一千多萬元。對聖母醫院這個小醫院來說,三千多萬是多麼龐大的錢,醫院想要募款,但在等待時機。
  今年四月新上任的院長喻永生接受了某家報紙的專訪,談到了這個困擾醫院的問題,媒體報導後,各方的捐款湧入,接著各家電子媒體也跟進報導,動人落淚的報導內容,引起廣大的迴響,八天就湧入一億元,有人說是超級的吸錢機。
  結果,募款後八天,衛生署長葉金川跟著立委到醫院訪視,說了,不用這些錢就可以改為財團法人,媒體嚇了一大跳,隔天見報,還好用個「美麗的錯誤」代替了「募款烏龍」,然後接著出現的是「誤解法令」、「未經內政部許可募款」等做了相關後續的報導,幾乎要把聖母醫院的行為用「違法濫情」來批判一番,甚至引人聯想「濫用愛心」,可是明明是法律的規定,人家依法要讓醫院繼續存活來幫助更多貧病同胞,但始終沒有媒體去挖法令的真相,也沒有人去挖衛生署長葉金川解釋聖母醫院免土地稅法的問題。
  所以這一點也不像是個「美麗的錯誤」。其實早有媒體97年就曾報導過醫院需要大筆錢的這件事情,可能不是大報也不是大台,反正就是不大,所以沒人重視,這也就算了,聖母醫院為此還問了衛生署,衛生署也沒有好好回答,在人家募款之後,受到社會關注,官員出來說話,某大媒體地方記者好像「見獵心喜」一樣,馬上以「獨家」之姿大篇幅的報導,但也沒有報導到重點─「衛生署的人來說土地稅法的事」,這應該很奇怪吧,或者是記者沒有觀察到,署長的背後還有一堆立委,是不是這也是後來「協商」的結果呢?但媒體記者竟然沒有察覺!報導出來的作品是「美麗的錯誤」,但這一點也不「美麗」,也沒有找到「錯誤」,把錯都推給了聖母醫院。
  從上述的經過,看到的是「成也媒體」「敗也媒體」,聖母醫院敗給了媒體!
  地方記者撰稿,經過審稿,經過編輯下標題,這樣的「守門」結果,把新聞事件「放大」了,簡化內容後的標題,成了聳動的「內容」。地方記者無權去修改標題,但是地方記者採訪到的是第一手消息,應善盡瞭解事實真相,呈現事實真相的角色,而且在觀察中發覺問題。不過這似乎對媒體有所苛求了,因為地方記者的素質本就參差不齊,沒有受過新聞採訪訓練的一大堆,可是坐在媒體核心內部冷氣房裡的,又有多少受過專業訓練,即使有,在老闆的眼裡,賺錢第一,愈能掀起波折的,報導愈大愈好,引來閱聽人看就是賺錢,結果是,根本不需要記者、審稿、編輯的專業,只要會「心理學」,如何閱聽人所好的人來做媒體就好了!
  台灣媒體環境的惡劣,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,未加以批判思考(不是只會說人不好就叫批判喔,而是要審視採訪的素材,提出解決之道或是點出問題所在)的新聞,經常發生,但媒體是「大怪獸」,誰敢跟他拼,如此的媒體環境,媒體真的需要素養,也要有更多人投入媒體素養教育的工作,教記者和民眾來認識解讀與書寫媒體!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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